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处置一批固定资产,共662件,原值3163724.39元。该批资产经多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均符合报废条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该批实物资产于2024年3月31日处置完毕,处置收入8715元,已上缴非税。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29490726-3058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申请单
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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