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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学2014年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

发布时间: 2014-05-22 15:21 发布单位: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 浏览量: 343 【公开】

为确保2014年我校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程序与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下设考核组、录取组和监督组。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研究处理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彭锻华

副组长:古和添

成员:杨军   卢捷   陈福玲    徐建生   王佳彬

考核组由体艺处牵头负责,抽调专业老师负责命题和考核评分工作。

录取组由教学处牵头负责,教学处与体艺处一起,做好特长生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和网上录取工作。

监督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德育处和团委、家长代表等参与,做好特长生招生考试监督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

所有报考公办高中特长生,须符合我市今年中考报名条件(对照市教育局公布的专用细项和招生计划)。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健美操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以下名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前8名,则优先录取;

(2)在省、市、区级(含省、市、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得前6名;

(3)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田径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以下名次: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区比赛前三名;

(2)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艺术(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2)未参加上述艺术竞赛,但确有艺术特长,经毕业学校特长生推荐小组(由3名或3名以上专业教师组成)向招生学校提供“推荐证明”,由毕业学校特长生推荐小组3名或3名以上专业教师签字推荐,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招生计划对考生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生计划相应条件执行。

(二)现场报名材料

①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②体育类、健美操考生另须提交初中阶段参加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体育竞赛成绩册复印件(验原件);

艺术类(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考生另须提交初中阶段参加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艺术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或毕业学校“推荐证明”;

③分别对应填写各专项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于表内。

报名资格审核:

①现场报名时,由特长生招生学校委派本校特长专业教师及招生工作负责人共同初审考生报名材料;

②现场报名时,收取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整理备案;

③报名资格复审:5月27日下午5:00前,由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各招收特长生学校对申报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相关招生学校通知其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及程序

①现场报名时间:5月20日-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②现场报名地点:宝安中学新高中部体艺处    报名时须本人前往,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填报“现场报名登记表”,或与所申报学校进行有关专业项目的面谈。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由学校印制的专项考核准考证。

③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5月28日-6月3日。考生在“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填报特长生志愿(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包括志愿学校及专业细项。由考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特长生志愿学校。

二、考核

(一)特长生计划中体育类、健美操、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具体考核时间

6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

(二)特长生计划中体育类、健美操、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具体考核地点及考场安排

考核地点:宝安中学新高中部(宝安区洪浪南路)。

考场安排:考试当天见学校张贴公告栏

(三)特长生计划中各专业细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参见“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中招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指导意见》)

(四)特长生计划中各专业细项的中考成绩最低录取线

体育类:520分

艺术类:550分

三、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一律凭加盖公章的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准考证参加专项考核。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以备考评组随时查验。

2.体育类考生须按时参加检录后再进行考核;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生在候考场点名后抽签,再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考核。

3.考生须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考核现场不提供各专项《考核标准》中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具。

4.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5.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行检录或进入考场候考室。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服从考评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6.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7.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主动与考评组联系,考评组另行安排试室。

8.考核现场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各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违反评审及考务纪律的评委或工作人员,取消其评审或考务资格,并严肃处理。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均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核实况。

四、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学校咨询电话: 29492611、23085385、27385791

投诉电话:27758036

邮箱:cfl69@163.com

深圳市教育局电话:82108697(违纪投诉),82002115(体育类),82105677(艺术类)。

 

 

 

 

 

 

 

 

 

 

 

 

 

附件1

 深圳市2014年公办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校           (计划人数)

招生专项       (计划人数)

专业细项

招收人数

招生范围

宝安区

 

20

宝安中学(8)

体育(5)

200米或400米

1

AC

跳远或铅球

1

特招健美操

3

音乐(3)

声乐

3

AC

注:A类指具有深圳户籍户口的考生;C类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D类指持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回乡证(卡)等符合我市“1+5”条件的考生。

 

 

 

附件2

深圳市2014年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成绩公示表格(样式)

招生学校:

序号

考生姓名

中考

考生号

性别

户籍类别

毕业学校

特长专项

专业细项

中考成绩最低录取线

专项成绩合格线

专项

成绩

 

 

 

 

 

 

 

 

 

 

 

 

 

 

 

 

 

 

 

 

 

 

 

 

 

 

 

 

 

 

 

 

 

 

 

 

 

 

 

 

 

 

 

 

 

 

 

 

 

 

 

 

 

 

 

 

 

 

 

 

 

 

 

 

 

 

 

 

 

 

 

 

 

 

 

 

 

 

 

 

 

 

 

 

 

 

 

 

 

 

 

 

 

 

 

 

 

 

 

 

 

 

 

 

 

 

 

 

 

 

注:1.户籍类别为:A类指具有深圳户籍户口的考生;C类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D类指持居住证、台胞证、港澳回乡证(卡)等符合我市“1+5”条件的考生。

2.特长专项为:体育类、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

3.专业细项为:对照各招生学校审定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专业细项。

4.中考成绩最低录取线:由各招生学校分特长专项划定。

5.专项成绩合格线:由各招生学校分特长专项划定。

 

附件3

深圳市2014年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场报名登记表

0

3

 

 

 

 

 

 

 

申报学校: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报名时招生学校加盖骑缝章)

毕业

学校

 

报考专项

(细项)*

 

专项素质

专项(技能)

考核项目

成绩

考核细项

成绩

 

 

 

 

 

 

 

 

 

 

 

 

合计得分(总成绩):

评委签名:

考生承诺

考生本人及家长已获知并理解学校特长生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所提交考生本人的报名资料真实,对此表格所填报内容负责。

考生及家长签名:             

电 话:                 日 期:

备注:1.考生基本情况由考生本人填写,加*为必填项目,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由考核组填写。2.该表由招生学校妥善保管,留作备查。

附件4

深圳市宝安中学2014年中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专业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健美操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专项素质   共45分

(1)标准俯卧撑   10次                  (10分)

(2)报头仰卧起坐  30秒内20次以上      (10分)

(3)连续团身跳  膝盖不低于90度, 10次  (10分)

(4)劈叉  左右叉和横叉,停住位置10秒    (15分)

2.专项技术   共30分

(1)健美操基本三种手形各占5分。 (15分)

并掌  五指并拢伸直,大拇指弯曲收回贴于食指。

伸掌  五指绷直,全部分开.

握拳  手指收回于掌心,大拇指握于中指指关节。

(2)2X8拍前吸腿跳: 前腿膝盖不低于90度。  (5分)

(3)2X8拍后踢腿原地跑: 后踢腿膝盖弯曲,脚尖向上,夹角不小于90度。(5分)

(4)2X8拍原地开合跳:两腿膝盖脚尖方向一致,向两侧打开缓冲下蹲,然后收回并拢脚尖。   (5分)

3.成套动作   (共25分,每项5分)

(1)表现力

要求: 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向上的情绪.

(2)连接动作流畅性

要求: 动作的转换与方向变化要干净利落,无多余动作。

(3)身体的协调性

要求: 全身协调运动,动作轻松,有弹性。

(4)动作的正确性

要求: 身体姿态要舒展,动作技术要准确。

(5)节奏感

要求:动作和音乐要配合协调。

(二)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内容

声乐

1.技能考核

(1)独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或通俗唱法):自备完整歌曲作品2首,钢琴伴奏或清唱,不使用话筒扩音设备,自备乐谱。

(2)多声部合唱:自备多声部合唱作品1首,以重唱形式,每人承担一个声部演唱,3-5人一组,清唱。

2.素质考核

简谱或五线谱的视唱。视唱考题长度为4-8小节,调式范围至多涉及二升二降的调,五线谱或简谱记谱,单人考核。

 

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95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合唱

视唱

5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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